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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老年保健协会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制度
发表时间:2024/1/6 10:57:37 来源:广东省老年保健协会

一、总则

为扎实推进项目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,加强组织内控机制,做到诚实守信,树立以守法诚信、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,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,强化制度监督,推进制度反腐,加强对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环节、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、管理力度,确保治理贿赂承诺制,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,引导协会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依法办事,诚实守信,自觉抵制见利忘义、损公肥私、不讲信用、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,树立组织良好形象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1、在协会范围内从事招聘,采购等经济活动以及人、财、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管理制度。     

2、所有与协会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、供应商、承包商也在本管理制度管制范围内。   

三、管理程序

1、在重点环节、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贿赂承诺制,重要岗位人员个人向协会签订《反贿赂/反腐败承诺书》。  

2、协会秘书处作为预防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 

1)遵照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协会治理贿赂工作;  

2)依法行使纪检监察的职责;  

3)加强对重要部位、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;  

4)贯彻落实《反贿赂/反腐败承诺书》,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,坚持标本兼治,完善制度建设,对重要部位、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; 

5)负责对协会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。

3、承诺人应遵循以下情况:  

1)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;  

2)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; 

3)自觉接受预防贿赂监管部门(管理部)的管理;

4)若违反承诺,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4、在开展治理贿赂工作中,协会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、互相配合。  

  5、开展反贿赂/反腐败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:

  (1)建立治理贿赂领导机构,开展治理贿赂工作;  

  (2)设立预防贿赂工作举报箱,并公布举报电话。  

  (3)在落实反贿赂/反腐败的过程中,由协会管理部门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,及时了解预防贿赂的苗头,研究开展预防贿赂的对策和措施;  

  (4)开展调查研究,掌握腐败行为和贿赂的特点、规律,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等有效预防方面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,及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。  

  6、及时处理预防贿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。各部门在开展预防贿赂工作中,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,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,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 

  7、协会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,并将其执行《承诺书》的情况作为考察、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。  

  8、协会秘书处依据职责权限,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并对不履行重要岗位人员《承诺书》的行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。  

  9、对协会重要岗位的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,应当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。    

  10、对与本协会经济活动往来的协会人员违反《供应商反贿赂/反腐败承诺书》的,坚决取消其供应商、服务商资格,构成贿赂(行贿)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 

  11、协会鼓励员工及有业务来往的协会检举揭发腐败行为,检举的受理、调查等各个环节,必须严格保密,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、部门、协会名称等情况,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者部门,调查核实情况时,不得出示检举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,不得暴露检举人,对匿名的检举书信及材料,不得鉴定笔迹,检举材料不得随意对外借阅。

附件:反腐败和反贿赂承诺书

 

 

 

反腐败和反贿赂承诺书

为了保障协会的正当权益,谨此承诺:

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》、《刑法》等有关禁止贿赂行为规定,遵守“守法、诚信、公正、科学”的原则,坚决拒绝贿赂、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行为的馈赠。 

在职期间不准以协会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、合作方、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,如: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、物品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、支票、信用卡等。

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、合作方、承包商等部门兼职。

一、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为了工作之便,向任何供应商、合作方、承包人等吃拿索要,以权谋私。

二、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、合作方、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,包括(营业性歌厅、舞厅、夜总会等娱乐场所)

三、在职期间不得安排,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、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、成品、半成品和设备。

四、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,如有违反,本人愿意接受协会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协会造成的损失,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
五、此承诺书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
六、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
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承诺人:

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  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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